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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[公告]有關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,惠請轉知學生優先採用「線上申貸及郵寄紙本方式」並依申貸流程辦理,請查照。
摘要:
一、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及配合教育部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」,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就學貸款申貸門檻由120萬調整至148萬,並新增計列兄弟姊妹及子女數,以判定申貸資格是否符合及各級距利息補貼。
二、申請時間:
 (一)臺灣銀行對保期間:1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,請同學於可下載學雜費繳費通知單後,儘速至臺灣銀行辦理(本學制第二次辦理之同學可採用線上申貸,首次辦理須連同保證人親至臺灣銀行對保)。
 (二)學校收件申請日期:114年8月4日至9月2日,新生、復學生及轉學生可延至開學日。
三、資料繳交:請同學於114年9月2日(星期二)前,將下列資料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至課指組(收件單位請填寫學務處課指組洪小姐),新生、復學生及轉學生可延至開學日繳交:
 (一)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「學校存執聯」對保單)。
 (二)學校校園資訊系統登入列印之「就學貸款明細表」。
 (三)學雜費繳費聯單(即註冊繳費單,請勿繳費)。
 (四)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及住宿契約影本(針對申請書籍費、外宿生住宿費等需附上,若無則免附)。
 (五)申貸學分費另需附上學分費申請書(若無則免附)。
四、補繳差額:申貸資料寄交學校後,課指組將產製差額補繳單(如論文指導費、鍵盤維護費或其他未貸項目等)。請於開學註冊日前,自行進入「校園資訊系統」-「進入學生資訊系統」-「基本資料」-「繳費單下載」下載繳費單並繳納,繳完差額才算完成註冊。
五、所得查調:若同學接獲學校通知資格不符或利息負擔級距,請依規定期限繳交書面資料(戶籍資料及在學證明)以釐清資格與利息負擔。「兄弟姊妹及子女數」將根據學生提交之書面資料計算,完成所得查調,就學貸款才算完成。
六、重要事項提醒:
 (一)欲辦理就學貸款的同學,每學期均須完成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對保及學校申請。
 (二)預計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休退學的同學,請勿辦理本期就學貸款。
 (三)欲同時辦理減免與就學貸款的學生,請先辦理減免,再依減免後金額,辦理就學貸款。
七、參考資料:
 (一)附上「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辦流程」供參,詳情可至課指組網頁查詢相關資訊。
 (二)臺銀就學貸款的常見問題,請參考:https://sloan.bot.com.tw/customer/login/SLoanLogin.a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