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申請對象為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,在本校就讀期間,於各學系相關領域有優異表現 者。
(二)申請及審核時程:
1.各學系轉知學生申請,並請於本(114)年11月3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所屬學院彙 辦。
2.各學院初審後,請於本(114)年11月10日前將推薦名單、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秘書室辦 理決審。
(三)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可逕至秘書室網頁/檔案下載區下載。
(一) 申請對象為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,在本校就讀期間,於各學系相關領域有優異表現 者。
(二)申請及審核時程:
1.各學系轉知學生申請,並請於本(114)年11月3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所屬學院彙 辦。
2.各學院初審後,請於本(114)年11月10日前將推薦名單、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秘書室辦 理決審。
(三)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可逕至秘書室網頁/檔案下載區下載。